打工仔們放假時到底可不可以進行自己的副業呢?
根據報道,大馬一名女子申訴自己在年假期間Part time做生意,遭同事爆料給老闆知道,結果老闆立馬炒她魷魚,讓她非常委屈。
這名女子@alwanijohan日前在發文,透露她拿了年假(Annual leave, AL)并在假期兼職做生意。有一名同事看到她的Instagram限時動態,就截圖下來發給老闆,老闆打電話給原Po,馬上辭退她。
原Po非常不解,質疑道:「AL不就是讓員工有自由放假的權利嗎?不管是度假、睡覺、還是兼職,而且老闆是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直接停職。」
隨后,原Po上辦公室去捍衛自己的權利,指她沒有被提前通知解雇,因此要索回工資,公司卻回復:不知道,因為從來沒有遇過那麼搞事的員工。
由于原Po是被同事「打小報告」而搞得被停職,她憤憤不平,說自己從來不會在Instagram追蹤同事或加他們為好友,并且會隱藏自己的限時動態,因為她知道同事們會八卦她的私事。
她猜測,或許同事是從別的社媒賬號發現她去做兼職,然后報告給老闆知道。
原Po說,自己在應對這件事上沒什麼經驗也怕麻煩,因此沒有去勞工局就直接跟公司談判要求索償,但公司指出,合約中有闡明不能索賠,只是在有新工作時才會發放相應的工資。
對此,原Po非常苦惱,因為當時她很慌張,所以就簽了那份合約,只好尋求網友意見。
▼原帖如下
這則帖文立馬引起熱議,瀏覽數超過200萬,轉推超過7700多次!網民紛紛給予建議:
—「試試到勞工局投訴,并到社保機構(PERKESO)詢問。如果你有繳付會費,看是否能申請一些福利。」
—「不要去勞工局,去JPP(Jabatan Perhubungan Perusahaan Malaysia)舉報不公平解雇案。如果鬧到工業法院,最多可以索賠24個月的工資。
」
—「公司要解雇員工應該要在至少2個星期或1個月給通知,不然可以采取法律行動。不過,你應該要先找到相關文件。」
—「別讓同事追蹤你的社交媒體,下班后才能享受清靜的生活。」
—「你的老闆和同事都很有問題,我的老闆真的很棒,還特別批準假期讓我可以在外做自由業,還幫我介紹客戶,感恩有這樣好的老闆。」
話說回來,你會不會讓同事們Follow你的社媒賬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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