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想擁有自己的房子,更別說是結婚之后的朋友了。一般來說我們購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但是你知道嗎?
現在新的規定已經出來了,這個房子并不是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而是有一定的判定方法,如果你想了解具體內容的話,今天就一起來具體看看吧。
其實房產證上面寫誰的名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這個房產證到底是誰出資的,而如果沒有處理好房產證上面名字的問題,很有可能會影響家里人之間的各種感情,包括夫妻之間的信任以及一些權利和義務等等,還有一些繼承以及失婚等問題都需要處理,所以說房產證上面寫誰的名字還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我們就要看一下下面這幾個規定到底是不是你所了解的,其中第1個規定就是在婚前買房的話寫了名字并不影響夫妻的共有權,很多人覺得自己在婚前已經買了房子,后面結了婚,這個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財產了,但其實不然,如果這個房子在結婚之前買了沒有去公證處公證的話,還是屬于夫妻共同資產的。
而且大家要知道,如果結婚了,不管你是貸款買房還是自己全款買下的,只要雙方的名字都登記在了房產證里邊,那麼這間房子就是夫妻所共同擁有的,所以說在失婚的時候,雙方都可以直接要求評分這一套房子除非對方已經另外有了其他的約定,這樣也可以按照其他的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個規定是,如果我們是在婚后買房的那填寫名字,并不影響夫妻共有財產。因為婚后買房使用的是夫妻共有的資產,不管是工資還是其他的收入,只要買了房,都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第三個規定是如果是婚后買房,那他填寫的名字是自己的或者是對方的只要是配偶,都不影響對自己子女的繼承權在其中一方死亡的時候,另一方和子女都有權利進行繼承這些遺產,那這個房子的財產自然就是配偶和子女的共同財產了,除非這個人在死亡之前就已經有其他的協議或者是遺囑。
第四個規定是,如果是在婚后買房的,那麼不管是寫誰的名字,雙方都是可以在這個房子下居住的,因為婚姻法已經提出了夫妻雙方有平等的居住權利,所以不管是誰買的,只要是婚后買的房子基本上都有共同的居住權利。
這4個規定就是決定這個房子是歸屬誰的最好答案,所以不管房產證上面寫誰的名字,又不能夠決定房子的歸屬權,因此大家在買房時要考慮清楚。
如果你是一個已婚的人或者是一個準備結婚需要買房的人,那就要看好這4條規定了,看看符不符合你心中所想,再考慮要不要買。